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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教职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一、办理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申领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增休奖励假的,奖励费发至15周岁止)。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5元,由双方单位分别承担。北大教职工需至计生办登记,随工资发放。

  二、所需资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单位盖章前必须注明所休产假时间)。

  3、校园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