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特扶家庭养老帮扶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2
一、申领条件
具有燕园户籍的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家庭成员,65周岁以下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养老扶助金,年满65周岁、不满75周岁的可享受每人每年2000元的养老帮扶金,年满75周岁后养老帮扶金增加至每人每年5000元,由本人提出申请,街道计生办报区卫生计生委审批后,发放至北京农商银行账户(同特扶金发放账户)中。每年在办理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家庭年审时一并办理。
二、办理方式
持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领取并填写《海淀区独生子女特扶家庭养老帮扶对象申请表》、《个人承诺书》,由社区居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报送至街道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