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住院补贴保险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2
一、申领条件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
二、办理方式
每年5月份由街道计生办、社区居委会集中办理。
三、保险费、保险金额
1.保险费:由政府财政全额承担每人每年100元保险费用。
2.保险金额: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或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期间、补贴按100元/天的标准给付,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90日为限,投保期内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首次投保观察期为60日,60日后方可给付住院补贴,续保不受观察期限制。
3.生效期间为:当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保险期一年,一年一办理。
4.保险责任、理赔流程等请至街道计生办索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