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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住院补贴保险

  一、申领条件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

  二、办理方式

  每年5月份由街道计生办、社区居委会集中办理。

  三、保险费、保险金额

  1.保险费:由政府财政全额承担每人每年100元保险费用。

  2.保险金额: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或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期间、补贴按100元/天的标准给付,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90日为限,投保期内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首次投保观察期为60日,60日后方可给付住院补贴,续保不受观察期限制。

  3.生效期间为:当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保险期一年,一年一办理。

  4.保险责任、理赔流程等请至街道计生办索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