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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本市户籍儿童入学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燕园地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
  根据海淀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海淀区教委有关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政策(本市户籍、按海淀区户籍对待等情况)转发如下,请家长认真阅读。非本市户籍儿童入学请查阅5月3日街道办事处通知及各社区宣传海报。

燕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3日
 

注:燕园街道辖区(北大校内、燕东园、中关园、蔚秀园、承泽园、畅春园、燕北园)属上地学区。

2017 年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须知
 

一、本市户籍儿童
(一)信息采集条件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海淀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海淀区户籍;
2. 具有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须提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二)信息采集办法
1. 本市适龄儿童
凡年满 6 周岁(2010 年 9 月 1 日—2011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 5 月 8日—5 月 31 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 注册后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经核实无误后提交,适龄儿童信息将进入“信息库”,由北京市公安部门进行信息审核,信息验证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
2. 本市超龄儿童
本市超龄儿童(2010 年 9 月 1 日前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其法定监护人须于 5 月 8日—5 月 26日向户籍所在地所属学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超龄儿童情况表》,待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发送信息采集账号及密码至监护人手机上,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填写详细信息后,打印《信息采集表》。
(三)办理入学流程
6 月 17日—6 月 18 日,法定监护人持《信息采集表》等材料到附近小学登记,具体要求详见 6 月初各小学张贴的《2017 年小学入学登记通知》。
二、按海淀区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
(一)信息采集条件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下列证明的,按海淀区户籍对待:
1. 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须持有海淀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 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
须持有海淀区台办开具的《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有效签注。
3. 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
须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单位须在海淀区内 ), 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4. 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子女
须持有驻海淀区部队师 ( 旅 ) 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开具的随军证明 ( 须签注随军子女信息 ) 及现役军人证件。
5. 华侨子女
须持有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 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人员子女
须持有海淀区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儿童父或母本区常住户籍登记卡。
7.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其子女需要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名下有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名单。证件上信息均应为机打,手写无效。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名下无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持证人的聘用单位、居住地址均在海淀区内(聘用单位、实际居住地址迁入海淀区时间原则上在 2017年 5 月 1 日前),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名单。证件上信息均应为机打,手写无效。
(二)信息采集办法
1. 学区审核
按海淀区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 1 套复印件,于 5 月 8 日—5 月 26 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区为儿童注册基本信息。
2. 打印《信息采集表》
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填写详细信息后,打印《信息采集表》。
(三)办理入学流程
6月17日—6月18日,按海淀区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信息采集表》等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小学登记,学校具备接收能力,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入学。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学校统一登记造册上报学区,学区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具体要求详见 6 月初各小学张贴的《2017年小学入学登记通知》。
三、港澳籍儿童
(一)信息采集条件
港澳籍儿童,因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在海淀区居住,需要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港澳籍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本人及港澳籍儿童的港澳居民身份证;
2. 港澳籍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本人及港澳籍儿童的回乡证(即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 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
(二)信息采集办法
1. 学区审核
港澳籍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 1 套复印件,于 5 月 8日—5 月 26 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区为港澳籍儿童注册基本信息。
2. 打印《信息采集表》
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填写详细信息后,打印《信息采集表》。
(三)办理入学流程
6 月 17 日—6 月 18 日,港澳籍儿童法定监护人持《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小学登记,学校具备接收能力,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入学。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学校统一登记造册上报学区,学区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具体要求详见 6 月初各小学张贴的《2017 年小学入学登记通知》。
办理入学咨询电话
1. 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平台使用办法及故障咨询电话 : 4008310001
2. 各学区咨询电话 :
清 河 学 区 82748109 学院路学区 62393551 上 地 学 区 62967726 中关村学区 82356066
海 淀 学 区 82620162 紫竹院学区 68480608/68436675 八 里 庄 学 区 88138210 西三旗学区 82982892
羊 坊 店 学 区 68173558 万寿路学区 88625882 青 龙 桥 学 区 62881416 四季青学区 62877100
北太平庄学区 62184831 花园路学区 62061772 上庄西北旺学区 50981545 永定路学区 56840688
温泉苏家坨学区 56128366
3. 学区归属及入学流程咨询电话 : 62884772 62819952
咨询时间: 8:30-11:30 13:30-17:00 (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