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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园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文化组织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切实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立足燕园街道社区工作队伍、文化组织员队伍建设现状,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海淀区基层文化组织员管理办法》(京海政办发〔2016〕7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燕园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文化组织员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经研究决定,燕园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文化组织员各10人。
  二、岗位职责
  (一)社区工作者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二)文化组织员
  文化组织员属公益性岗位,岗位职责主要是文体活动组织策划、图书阅览室管理、文体队伍培训、文化信息报送、文字档案管理等。
  三、招考条件
  (一)社区工作者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海淀区优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应届毕业生);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1977年4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6、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的优先,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之后出生)。
  (二)文化组织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2、原则上以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为限;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18至50周岁以内,年满60周岁原则上不再续聘;
  4、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热爱社区文化、体育事业,能够组织社区文体活动;
  6、具有工作所需要的计算机基础,会使用计算机进行日常办公、图文处理;
  7、具有文艺或体育特长、中共党员优先。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周三)至2017年3月31日(周五),在北京大学校园网和公招网发布公告。2017年4月1日(周六)9:00至4月18日(周二)18: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公招网(www. gongzhao.net)。
  技术咨询电话:68771303。
  政策咨询电话:62769328 62761026。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7年4月21日(周五)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7年4月22日(周六)至2017年4月27日(周四)登陆公招网(www. gongzhao.net)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9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10日(周三)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与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7年5月16日(周二)9:00—16:00到燕园街道办事处(北京大学畅春园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社区工作者: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燕园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文化组织员:
  (1)公招网下载的《燕园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化组织员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能证明专业技能的相关证件原件,如计算机类等级证、文艺类等级证等。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月19日(周五)9:00-17:00进行面试。
  备注:笔试面试的时间目前为暂定,如有调整,届时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4、政审及体检
  燕园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燕园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工作。试用期间,社区工作者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文化组织员试用期内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文化组织员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1〕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公开招考的文化组织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关于基层文化组织员待遇的通知》(海文发〔2017〕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燕园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样表)
  附件2:燕园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化组织员面试报名表(样表)


燕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