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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燕园街道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燕园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落实京津冀和市、区政府有关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要求,强化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的应急管理,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和《海淀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要求,结合地区情况,特修定本分预案。
     一、组织机构
     燕园街道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在街道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指挥由街道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各有关单位、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见附件1);街道空气重污染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包括相关工作人员(见附件2)。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本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街道城管科要切实承担起空气重污染应急主体责任,完善组织管理机构。
     二、应急措施
     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执行全市统一标准(见附件3),根据全市启动的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对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减排、强制性减排措施。对因沙尘暴形成的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对因臭氧引发的空气重污染,按要求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一)蓝色预警(四级响应)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二)黄色预警(三级响应)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街道城管科、计生办、北京大学医院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公众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地区内重点道路和社区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
     (三)橙色预警(二级响应)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时间。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北京大学医院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错峰上下班。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地区内重点道路和社区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四)红色预警(一级响应)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4)北京大学医院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保障。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大气排放的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6)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地区内重点道路和社区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三、应急响应
     (一)指令接收
     空气重污染预警指令包括启动指令、升(降)级指令、解除指令等,均由市应急办、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照相关程序组织发布下达。
街道应急办、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区空气重污染预警指令,接收渠道包括应急值守平台、传真、短信等,并在接到预警后按要求及时向区应急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分别反馈接收情况。
     (二)指令发布
     1.发布流程
     预警指令接收后,街道应急办负责传达预警指令至各成员单位、部门;同时,街道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传达预警指令至相关人员。黄色预警指令接收后,由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向街道指挥部副总指挥报告;橙色、红色预警指令接收后,由街道应急办向街道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
     街道应急办要及时通过网络、社区宣传栏、LED电子屏等多种渠道传达预警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预警情况,加强自身健康防护。
     2.级别调整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时,街道应急办、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做好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通知。
     3.预警解除
     红色、橙色、黄色预警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一致,蓝色预警在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
     (三)预警响应
     1.成员接收
     街道应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指令接收管理,确保区政府办公网络平台(区OA网)、应急800M无线电台等接收渠道畅通。相关责任人要根据北京市空气质量预报情况,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平台。接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反馈接收情况。
     2.启动部署
     预警启动时,由街道应急办、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组织开展调度部署,各成员部门应按要求参加启动部署。同时,各成员单位、部门在接到预警指令后,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传达部署应急预警工作,明确不同预警级别对应的各项工作要求。
     3.措施落实
     各成员单位、部门在接到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后,按照本分预案中规定的应急职责分工(见附件4)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相关单位要加强预警期间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大对企业停产限产、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渣土运输车辆遗撒、机动车限行、露天焚烧、违法使用经营性燃煤及劣质散煤等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4.综合执法
     街道城管科要强化属地监管职责,依托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辖区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需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处理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尤其针对发现的露天烧烤、焚烧垃圾、工地扬尘、使用散煤等环境违法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及时督促整改。
     三、实施保障
     (一)完善配套措施
     街道空气重污染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分预案维护完善。各成员单位、部门按照本分预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相应措施。本应急分预案发布后10日内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街道要建立地区台账清单,做好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各成员单位、部门要加强相关企业、人员组织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街道分预案的各项要求。
     (二)强化应急值守
     各成员单位、部门建立完善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应急值守系统顺畅。黄色预警时,要保持备勤;橙色预警时,要加强在岗值守;红色预警时,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
     (三)加强宣传引导
     街道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利用各类媒体,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加强空气重污染宣传引导工作,并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信息。倡导公众通过转变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到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中,主动践行公交出行,拒绝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不燃放烟花爆竹,逐步养成绿色生活和消费习惯,用实际行动支持污染防治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
     街道要通过及时公布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公开应急措施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监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鼓励对各类环境问题和隐患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12369、96310、96181)。
本分预案自2016年12月15日起实施,原分预案同时废止,街道其他相关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有关要求与本分预案不一致的,以本分预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