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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园街道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和海淀区2016年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立足燕园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燕园街道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经研究决定,燕园街道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20人。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海淀区优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应届毕业生);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1976年4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6、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的优先,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之后出生)。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日(周三)至9月30日(周五),在北京大学校园网和公招网发布公告。2016年9月15日(周四)9:00至10月7日(周五)18: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公招网(www. gongzhao.net)。
     技术咨询电话:68771303。
     政策咨询电话:62769328。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6年10月10日(周一)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6年10月12日(周三)至14日(周五)登陆公招网(www. gongzhao.net)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6年10月21日(周五)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与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6年10月26日(周三)9:00—16:00到燕园街道办事处(北京大学畅春园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燕园街道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0月28日(周五)9:00-17:00进行面试。
     备注:笔试面试的时间目前为暂定,如有调整,届时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4、政审及体检
燕园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燕园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1〕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燕园街道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样表)




燕园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