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园街道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日期:2016-05-26
燕园街道根据年度学法计划,于2016年5月26日下午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由居民民政科科长林思会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街道班子领导和在编人员参加培训。
首先,林思会科长通过逐条阐述和生动案例,从立法目的、性质、任务、居委会的组织机构、权利义务、换届选举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了讲解,并强调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严于律己,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接受居民的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与工作水平。随后,大家就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咨询、探讨,林科长逐一进行耐心解答。
最后,燕园街道主管主任杨兴文进行总结发言,强调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法》,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充分肯定。并强调《组织法》对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