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共创和谐社会环境
日期:2016-06-23
按照社区矫正办法的实施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应参加公益劳动,以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公益劳动不仅仅是让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劳动回报社会,更是让他们能够在劳动中受到教育,明白自食其力、遵纪守法才是实现人身价值的正确途径。所以让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区司法局于6月8日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公益活动,燕园街道司法所积极响应并带两名矫正对象参加。通过这次劳动,矫正对象们都表示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认为以前的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危害,参加公益劳动是一个回报社会的好途径。
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是共同创造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