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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保障人员丧葬费补助金申请办法

一、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享受我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居民,享受丧葬补贴,补贴标准5000元。

二、申请丧葬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在社保所领取并填写);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

4、死亡证明复印件一份;

5、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提供街道、乡镇土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声明(在社保所领取并填写)

三、以下人员不列入补贴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

2、企业在职人员;

3、在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4、已在外地领取丧葬补助的人员;

5、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内领取丧葬补助金的人员;

6、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人员;

7、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

8、在监狱服刑或在劳动教养场所执行劳动教养期间的人员。

9、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10、以其他形式享受丧葬补助待遇。

 

联系电话:6275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