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支付业务办理流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2
一、生育津贴申领业务
办理日期:全月办理
审核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二、引产、流产津贴申领业务
办理日期:全月办理
审核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生育信息变更业务
办理日期:全月办理
审核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2) 变更生产方式、怀孕周数、引、流产日期的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变更生产日期的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退休死亡减少业务
办理日期:全月办理
审核材料:
(1)《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6275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