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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支付业务办理流程

一、生育津贴申领业务

办理日期全月办理

审核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二、引产、流产津贴申领业务

办理日期:全月办理

审核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生育信息变更业务

办理日期:全月办理

审核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2) 变更生产方式、怀孕周数、引、流产日期的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变更生产日期的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退休死亡减少业务

办理日期:全月办理

审核材料:

(1)《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6275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