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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转发关于对国家总局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的通知


     近日,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国家总局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的通知》,反映标示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纤回堂®强力特效祛斑套装”、“妙回春®排毒增白祛斑祛痘”2批产品不符合规定。望广大师生、居民注意食品安全,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