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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燕园街道招聘基层文化组织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燕园街道基层文化组织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业余文化生活水平,依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淀区基层文化组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海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结合燕园街道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文化组织员5名,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居民开放活动设施;

  (二)负责时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各类宣传媒介;

  (三)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四)负责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五)负责数字电影的放映以及放映厅的日常管理;

  (六)负责协助居委会策划、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

  (七)负责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文化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和活动的开展;

  (八)负责各类文化活动与服务数据的统计和上报;

  (九)街道、社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文化相关工作。

  二、招考条件

  (一)能够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信念坚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热爱文化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操作计算机,具有文艺特长或文艺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之后出生);

  (四)从事基层文化组织员工作原则上不兼任其他专职工作。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3月23日-4月2日。

  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发布至4月9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合格接到通知者,准予参加面试。报名材料不退回本人。

  报名邮箱:yysjb_zk@163.com。

  填写《燕园街道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文化组织员报名表》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在北京大学燕园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s://www.yanyuan.pku.edu.cn/下载并填写)。

  报名咨询电话:62769328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2021年4月13日(以实际通知为准)。

  (三)体检和政审

  拟录用人员必须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要求提供政审材料。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补录。

  (四)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燕园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排进入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基层文化组织员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基层文化组织员管理范畴。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不予录用。

  五、待遇管理

  公开招考的基层文化组织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关于基层文化组织员待遇的通知》(海文发〔2017〕7号)、《关于调整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标准和适用范围的通知》(海人社发〔2016〕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依据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