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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及承运方请关注!4月1日起未经进京卡口检查站查验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筑牢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进京安全管理防线,有效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按照“源头防控、进京查控、首站管控、全程监控”原则,从4月1日起,北京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实行26个进京卡口检查站统一查控(附卡口名单)。

  4月1日起,未经进京卡口检查站查验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销售。在4月1日前已进京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原有规定在保质期内可继续销售。

  一、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预约进京

  冷链食品运输进京前,承运方可通过电脑网页端(网址:https://sp.scjgj.beijing.gov.cn/cctp)、手机移动端小程序登录“北京冷链”系统,录入拟发往北京的货品清单信息,并预约选择拟通过的进京卡口检查站,收货方同步登录“北京冷链”系统,录入拟接收的货品清单和相关证明信息。若承运方发货信息与收货方接收信息一致,“北京冷链”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由承运方携带二维码和货品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消毒证明,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卡口检查站有序进京。

  在这里提示,承运方的司机和随行人员还需要符合北京市进返京人员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需预约进京的进口冷链食品范围包括:进口冷冻冷藏肉类、进口冷冻冷藏水产品和低温鲜活水产品、冷冻粮食制品、冷冻乳制品、冷冻蔬菜、冷冻水果、冷冻饮品、其他冷冻食品等。

  特别说明的是,标称为国内产地的带鱼、平鱼、红虾、白虾、鳕鱼、巴沙鱼、鲽鱼等重点水产品一并纳入。

  二、进京卡口检查站核验查控

  4月1日起,凡是供应进京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先由发货方、收货方、承运方登录“北京冷链”小程序,填写货品相关信息,上传核酸检测、消杀、检验检疫等相关证明(参照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标称国产水产品,无检验检疫证明,应上传养殖、捕捞等证明),填写预约进京的时间及前往的冷库,生成承运二维码,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消杀证明“两证”,前往26个进京卡口检查站,卡口检查站核查承运方“两证”并在“北京冷链”小程序上确认后予以放行。各类经营主体、运输单位、冷库以及为其供货、配送运输的外埠上游单位,请提前按照进京预约政策和“北京冷链”小程序的要求,做好进京前准备工作。

  

  预约成功后,承运方需在预约的进京卡口检查站接受相关部门核验。现场检查人员查验无误后在“北京冷链”系统上进行确认并予以放行。

  若出现未提前预约、已预约但信息有变化等情形,承运方可以在进入卡口检查站前进行预约或修改信息。若经查验发现货品、车辆、人员等信息与实际不符,货品证明不全,货品来源不明则不予放行,并视情况将承运人、收货方和发货方纳入信用管理。

  三、“北京冷链”系统全程监控

  “北京冷链”系统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运行,目前已经完成系统升级,大家在商超、市场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均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了解进口冷链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消毒证明等信息。按照进京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防疫体系要求,“北京冷链”系统建立进京前登记预约、进京卡口检查站信息核验以及首站中转库入库查验、检测消毒信息上传、生成出库证明等功能,实行源头赋码、进京查码、入库验码、出库贴码全流程信息化管控,通过运用智慧管理手段,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人、车、物”一体化管理。目前,“北京冷链”系统已完成进京前登记预约、进京卡口检查站信息核验等功能,可以用于进京卡口查验工作。

  四、强化第一站冷库接收端管理

  凡是对口接收从进京路口抵达的进口冷链食品(含参照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标称国产水产品)运输车辆的冷库,要应用“北京冷链”小程序,认真核验抵达货品与小程序申报的产品信息是否相符。对于货证不符,无相应证明文件,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形,严格按照冷库管理规定进行处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的予以入库,并登录“北京冷链”小程序进行收货。

  温馨提示:“北京冷链”小程序已正式上线运行,即日起相关政策要求和操作须知(详见附件)可到海淀区政府、各街镇官网查询,供本辖区本领域内有相关业务的经营者,学习了解掌握。“北京冷链”小程序应用24小时咨询电话(400-099-3556),相关电商平台、商超总部、进口冷链食品贸易商、物流配送商、批发市场、运输单位和冷库等各类主体,即日起可登录“北京冷链”小程序或WEB端网站(网址:https://sp.scjgj.beijing.gov.cn/cctp),注册账户并开展预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