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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综治责任,建设平安家园——燕园街道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

     3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这一《规定》旨在以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为主要抓手,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成果,通过深化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以保障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顺利进行。
     燕园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文件精神,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并于4月28日下午在便民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例会。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及在编人员参加了培训会。

     

     综治办主任周吉庆围绕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从综治工作的概念和特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3个方面带领大家进行学习交流。他从综治工作的概念和特点入手,从组织领导力度、工作手段、主体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各级工作职责等方面详细梳理了综治工作,并着重强调了党委、办事处各级领导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随后,周吉庆逐条讲解《规定》,使与会领导和干部进一步加强了对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综治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
     最后,燕园街道副主任杨兴文进行总结发言,他强调落实好综治领导责任制就要始终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学习、带头实践、带头督查、带头问责、带头宣传。要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建设,从街道干部到各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综治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抓好,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不断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供稿人:司法所)